关于做好国庆中秋期间进出口有关工作的通知
来源: 对外贸易处 日期: 2017-09-30
各区(市)商务主管部门,保税港区商务局、高新区经发局,各有关企业:
为全力做好国庆中秋期间的进出口服务工作,市商务局会同海关、国检等单位继续完善节日值班制度,确保出口不断、进口不停,帮助企业如期报关出货。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市商务局会同各区(市)、保税港区、高新区商务主管部门,建立了24小时外贸服务值班机制,确定了13名假期值班员,并在局政务网站公布手机联络信息(详见附件1)。节日期间,企业在进出口环节遇到困难和问题可直接联系所在地商务主管部门的联络员。
二、青岛海关安排黄岛海关、流亭机场海关、大港海关,在10月1日、3日、5日、7日上午9:00—11:30安排集中办理进出口货物通关手续,企业也可根据实际情况提前向各通关业务现场预约确定通关时间,具体公开服务电话附后(详见附件2)。
三、山东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安排青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黄岛出入境检验检疫局、青岛机场出入境检验检疫局,在节日期间建立了听班制度,企业可通过拨打相应的公开服务电话(详见附件3),预约办理报检等业务。
附件:附件1 商务部门值班服务联系人及电话
附件2 海关值班服务电话
附件3 检验检疫局值班服务电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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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7年9月3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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