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青岛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第192号建议案办理意见
来源: 局办公室 日期: 2017-08-27
代表:
您在青岛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上提出的“关于促进青岛市老字号企业发展的建议”收悉。根据我局职能,现将办理意见答复如下:
针对您提出的“鼓励和引导老字号企业发挥好发展的主体责任。加大老字号企业宣传推介力度。打造青岛老字号集群展销特色商业街区和城市文化旅游街区。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五。加强老字号商标保护”等问题我局进行了认真研究。
近几年我局围绕为传承和弘扬老字号优秀文化,形成以技术、品牌、质量、服务、标准、市场为核心的竞争新优势,促进老字号在振兴发展中创造更多的社会、经济和文化价值。做了积极的工作,起草了《关于振兴我市老字号企业的发展意见》,该意见于2017年6月市政府公布实施。
明确了工作目标。建立促进振兴老字号发展的政策支持体系,增强老字号自主创新和市场竞争能力,挖掘整理传统产品和技艺,创造条件使老字号做精做强,在“十三五”期间实施“332”工程。推进3个一批,即做强做优一批、改造提升一批、恢复发展一批;打造3个中心,即标准制定、产品研发、市场开拓中心;建立2个平台,即宣传展示平台、资本对接平台。形成一批文化特色浓、服务质量优、品牌信誉高、市场竟争强的老字号。
提出了重点任务。一是推进“三个一批”,促进老字号的传承创新发展。做强做优一批。创造条件使优势明显、发展健康、具有潜力的老字号做强做优,培育产值过千亿元企业1家、过百亿元企业3家、过50亿元的企业5家、过10亿元的企业10家,使50个产品走向国际市场;改造提升一批。通过外引内联吸收各方资源参与,支持一批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但在发展中有困难的老字号,进行技术改造,挖掘文化内涵,以体制、经营、技艺创新为重点,培育其新的增长点,五年内产值翻2番。恢复发展一批。对具有优秀文化传统,能够体现中华民族文化特色,但活力不足、困难较大或濒临破产的老字号,通过转让或引进战略投资者等途径实施改组改制,使之重获新生,实现有效的保护和发展,五年内复活率达到90%以上。二是打造“三个中心”,促进老字号的经营管理和产品升级。建立标准制定中心。为老字号提供服务的技术标准平台、标准文献信息平台、技术标准咨询平台;形成支撑老字号发展的标准化研究基地、标准化服务基地、标准化人才培养基地;努力实现标准化基础理论、标准化制定能力、标准化活动能力三个方面的突破。建立产品研发中心。根据老字号的实际情况按照市场需求,制定企业新产品开发、老产品改造计划,组织企业,按时、保质完成开发、改造任务;按照开发、改造的需求,开发新技术、新工艺、新工装、新工具。建立市场开拓中心。帮助企业做好市场调研、产品立项及规划、品牌推广、平面策划等工作。为企业营销提供决策对比和信息基础。三是建立“二个平台”,加强老字号的市场推广力度,提升社会认知度。建立老字号宣展平台、资本对接平台。利用2个平台加大对老字号企业的市场推广和资金支持,把老字号品牌擦得更亮。充分发挥驻青主流媒体宣传主渠道作用,制定老字号年度宣传方案,做到有计划、有步骤、有重点的宣传,加大对老字号进行系列报道、专题报道的力度,扩大老字号的社会影响力。积极利用各级财政资金对老字号改革创新发展给予支持。鼓励创业投资基金管理机构、股权投资基金管理机构以及其他符合条件的金融机构发起设立老字号投资基金,对品牌价值高、发展潜力大的老字号加大资金、管理和技术投入。鼓励银行业金融机构在风险可控、商业可持续前提下,结合老字号融资特点,进一步加大金融创新力度,不断提升对老字号的金融服务质效。
制定了工作措施。一是实施分类指导,推进老字号振兴发展。立足行业特色来推进老字号振兴。我市老字号主要分布在医药、餐饮食品、零售服务、文化艺术、工业等行业。振兴老字号应根据老字号所处的行业特点,既要发挥其长期积淀的独特优势,又要顺应行业发展的总体趋势。 根据企业经营现状来推进老字号振兴。以“三个一批”为抓手,引导我市老字号加快发展。优化一批优势明显、发展健康、具有潜力的老字号,推动其做强做优;扶持一批具有一定品牌影响力和市场认知度、但发展后劲不足的老字号进行技术改造,创新发展;引进新的经营者,恢复一批已停业和转向的老字号招牌。二是加大保护力度,优化老字号发展环境。 建立老字号档案体系。开展老字号普查工作,全面了解和掌握全市老字号发展历史和现状,建立老字号信息库。保护好老字号原有建筑和街坊环境。在旧城拆迁改造中,凡涉及老字号原址的征收拆迁方案要建立听证制度;涉及经营30年以上老字号网点的征收拆迁要严格依法依规办理。加强老字号知识产权保护。引导和支持老字号在境内外进行商标注册和专利申请;引导和支持老字号加快境外商标注册,为老字号境外维权活动提供支持。鼓励和支持老字号名牌带动战略。加强对老字号技术秘密保护;严厉打击侵犯老字号商标、专利、字号、品牌和假冒伪劣老字号产品的各类违法行为。指导老字号商标所有权人合法、合理进行商标专用权转让。增强老字号文化遗产保护。支持符合条件的老字号品牌、独特技能和工艺列入非物质文化遗产体系;将老字号传统建筑、老字号集中的文化街区纳入规划保护体系,属于文物保护单位的纳入物质文化遗产体系。对纳入规划保护和文物保护的老字号建筑、历史文化街区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进行保护。建立青岛市老字号博物馆或展示中心。三是推进改革创新,提升老字号竞争能力。支持老字号体制改革。支持老字号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以体制创新来焕发老字号的活力。鼓励具有竞争优势的老字号通过控股、收购、兼并其他老字号,组建和发展老字号集团,提高老字号整体市场竞争能力。支持老字号进行资产重组,依法确认和保护老字号无形资产的价值和权属,对经营不善而停业的老字号,由政府指导重新进行品牌规划和包装,延续老字号的经营。引进社会资本参与老字号的发展,实现老字号品牌优势和民营企业机制灵活优势的结合。支持老字号经营管理创新。鼓励和支持老字号把传统经营方式与现代服务手段、管理方法有机结合起来,创新经营管理机制。支持老字号在保护、传承原有独特技艺、服务的基础上引入现代流通业态,全面融入互联网经济,创新商业模式,拓展经营视野和领域。支持老字号发展连锁经营、电子商务、物流配送等现代经营方式。支持老字号技术创新。鼓励和支持老字号加快技术工艺改造,引入现代生产方式,推进传统工艺的信息化、数字化和网络化,创新具有地域特色、文化内涵、品质优良、符合社会需求的产品和服务。支持老字号运用高新技术和先进适用技术改造传统工艺、恢复产品服务、升级经营设施。支持老字号市场开拓创新。支持老字号以组团参展、单独设展、考察交流等方式开拓国内外市场。实施“老字号+互联网”工程,引导老字号适应电子商务发展需要,开发网络适销商品和款式,发展网络销售。引导老字号与电商平台对接,支持电商平台设立老字号专区,集中宣传,联合推广。鼓励老字号发展在线预订、网订店取(送)和上门服务等业务,通过线上渠道与消费者实时互动,为消费者提供个性化、定制化产品和服务。四是挖掘老字号价值,提升老字号文化影响力。 开展“青岛老字号”保护工作。研究制定青岛老字号保护办法,组织实施“青岛老字号”保护工作,并对青岛老字号实行动态管理。择优推荐申报“山东老字号”和“中华老字号”的认定。加强老字号文化和技艺的研究、保护与传承。支持老字号及相关单位对企业技艺、理念、经营管理、文化等内涵的挖掘、收集、整理、保护和传承。加强对老字号文化和品牌宣传。深入挖掘青岛老字号特色资源,将老字号品牌纳入推进“十百千”品牌培育工程体系,支持老字号技术改造、技术创新、品牌推广;支持老字号丛书、画册、电视等宣传品的印刷、制作和拍摄;印制老字号消费指南、手册和地图,建立老字号电子博物馆和品牌墙、教育基地,加大老字号的宣传和推介力度。鼓励和支持老字号开展行业交流和宣传活动,推动老字号的国际交流与合作,扩大“青岛老字号”在全国的认知度和影响力。强化老字号文化旅游营销推广。引导和鼓励老字号依托传统企业文化和特色产品技艺等开发旅游产品线路。深度挖掘现有老字号的博物馆和展示中心等旅游文化资源,策划并推出老字号文化旅游线路,将老字号品牌纳入城市旅游推介板块,通过旅游渠道加大宣传推广力度,提升老字号品牌的知名度、认同度和美誉度。打造中山路老字号特色街区。按照中山路改造规划要求,通过政策支持留住原有老字号,积极引进国内老字号入住中山路,完善配套服务功能,实现合理布局。通过对区域内商业用房采用回购或回租等方式加快符合要求的业态集聚融合,把中山路一带建成老字号示范商业街。支持老字号集聚发展,建立青岛老字号数据和实物博物馆,集中展示老字号文化和产品。打造老字号特色商业街,汇聚各类老字号店铺,引导特色产品和服务集聚,带动老字号抱团发展。鼓励老字号较为集中、条件较为成熟的地区开展“全国知名品牌创建示范区”建设。 通过政府购买服务等方式,支持青岛老字号企业协会帮助老字号开展知识产权保护、咨询培训、品牌宣传、行业交流、传承创新等工作。
建立了保障机制。一是成立保护和促进老字号振兴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由分管副市长任组长,成员单位由市委宣传部、市发改委、市经信委、市财政局、市城建委、人社局、市商务局、市科技局、市工商局、市旅游局、市文广新局、市质监局等部门组成。指导全市老字号保护促进振兴工作。定期召开市保护和促进老字号发展联席会议,研究解决老字号在改革创新发展工作中的有关问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市商务局。 二是成立老字号专家咨询委员会。由专家学者(学术研究机构、大专院校等方面)、老字号负责人、老字号传人、律师等人员组成的青岛老字号专家咨询委员会,为老字号发展提供咨询服务。
365外围足球
2017年7月28日
(联系人:365外围足球商贸处,电话:859111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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