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青岛日报》:青岛“真金白银”做优做强跨境电商
来源: 对外贸易处转自《青岛日报》 日期: 2018-05-24
本报讯 近日,市商务局、市财政局联合印发通知,支持跨境电商做优做强,更好地发挥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的辐射带动作用,给全市外贸转型升级提供新动力、培育新优势。
支持重点包括发挥市场主体作用、扩大跨境电商零售业务规模,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打造跨境电商国际物流体系,完善跨境电商支撑体系、优化综试区发展环境等三个方面,支持手段为政策引导加上资金扶持。
推动跨境电商零售业务做大做强,对全年增长快、贡献大的企业给予资金奖励;优化保税跨境贸易电商业务发展环境,对企业开展保税跨境贸易电商业务产生的仓库租赁费、运营维护费等实际支出给予资金扶持;支持跨境电商大项目落户,对跨境电商零售领域行业领军企业及山东省内的骨干企业在我市设立的区域性总部或功能性机构给予一次性落户奖励。
在完善基础设施条件方面,对跨境电商平台建设与运营给予资金支持;支持公共海外仓建设及运营,构建辐射一带一路及全球重要市场的公共海外仓服务体系,并对公共海外仓建设运营给予资金支持。
在完善跨境电商支撑体系方面,我市将支持建立跨境电商产品质量安全风险监测中心,推进跨境电商零售进口商品的全链条监管、安全风险监测和全过程溯源工作。支持本土垂直跨境电商平台企业发展,鼓励本土跨境电商企业在行业细分领域建设跨境电商平台,培育国际自主品牌,打造单品隐形冠军;支持跨境电商金融创新试点,鼓励金融机构开展融资授信创新试点。
2016年1月,我市获国务院批准设立中国(青岛)跨境电子商务综合试验区。目前,我市初步建立起一套跨境电商发展政策体系,培育出一批新兴企业,形成一批产业聚集区。
青岛商务局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青岛商务局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青岛商务局”。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