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家级经开区是构建众创空间的理想之地
来源: 商务部政策研究室 日期: 2017-08-17
中央"十三五"规划建议提出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作为先进制造业聚集区和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的重要载体,国家级经济技术开发区宜顺应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新趋势,通过构建众创空间,营造良好的创新创业生态环境,推动实现创新驱动发展。
一、国家级经开区构建众创空间有意义有基础
(一)发展众创空间是改革开放新形势的必然要求。当前,国际国内经济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国经济发展进入新常态,创新驱动发展成为大势所趋。目前国家级经开区的政策优势和投资环境优势有所弱化,依赖要素驱动为主的老路难以为继。积极建设众创空间,能促进创新、创意、创业和创客的紧密融合,有利于进一步激发企业活力和发展潜力,快速盘活市场资源,孵化新的产业内生动力,从而推动国家级经开区产业结构调整和优化升级,形成竞争新优势。
(二)国家级经开区具备发展众创空间的良好基础。经过30多年的发展,国家级经开区已发展为我国创新资源的重要载体和高新技术研发及成果转化基地。2014年,215家国家级经开区高新技术产品出口额达12645亿元,占全国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总额的31.2%。在"双创"背景下,国家级经开区牵头创办了系列各具特色的创新创业平台,"创客"文化氛围浓厚,积累了丰富的科技创新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经验,为发展众创空间奠定了良好基础。
二、国家级经开区打造众创空间的初步经验
(一)搭建有效平台,力促"双创"培育。国家级经开区立足所在区域先进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发展现状,依据自身科技资源优势和特点,在快速提升传统孵化器功能的同时,搭建了一批创新创业的新兴培育载体。天津开发区实施"孵化器提升计划",鼓励区内的泰达中小企业园等传统孵化器设立重创空间;北京开发区鼓励企业发挥现有优势,为创业者提供产品设计、技术开发、成果转化、市场推广的全产业链支持。
(二)集聚高端要素,提供集成服务。国家级经开区不断集聚人才、项目、知识产权等高端要素,设立创新人才发展基金,吸引国内外研发和创业型领军人才;设立创业投资引导基金,按市场化模式运作;完善科技项目引进鼓励政策和评审机制,提高项目入园评审水平;还提供研发服务、项目申报、投融资、交流与合作、产权交易等全方位的集成服务。如上海漕河泾开发区打造了专业的孵化辅导团队,西安经开区蒜泥创客空间为创客提供了硬件及软件技术开源。
(三)培育创业氛围,助推成果转化。国家级经开区在理念、思路和做法上不断创新,制定孵化器管理、软环境营造、项目孵化等支持政策,定期举办多种活动,积极培育能够为创新型企业提供从种子期到成熟期的全过程、多样化、持续性解决方案的浓厚创业氛围。如天津开发区连续两年举办"泰达创业大赛",营造浓厚"双创"氛围。
(四)提供融资支撑,助力企业成长。针对初创或预创业企业初期资源有限、融资困难的情况,国家级经开区推出更具针对性的金融创新和投资便利化措施,降低创业风险,打造贯穿企业从初创期至成长期的科技金融综合解决方案。如天津开发区设立了科技企业融资服务中心,还定期举办"银企金桥"等多类投融资对接活动。
三、国家级经开区建设众创空间的政策建议
(一)强化优质公共服务支撑。一是提供技术创新服务。鼓励国家级经开区依托先进生产技术、工艺和装备等基础优势和产业特色,搭建包括科技研发、成果孵化、产业化制造、技术服务在内的一站式公共技术平台,提高技术支撑服务能力。二是加强资源开放共享。允许国家级经开区内众创空间共享投融资服务、人才服务、公共技术服务和创业导师等区域孵化平台。引导园区内国有载体、大学科技园、科研院所等为创新创业提供相关配套设施和服务。三是完善知识产权保护。加强创新创业知识产权保护,探索建立统一的知识产权运营公共服务平台。支持国家级经开区探索建立健全知识产权信息库、知识产权管理服务机构、知识产权交易平台等,以知识产权助力创新创业。
(二)完善创新创业生态系统。一是加大政府引导扶持力度。加大对创新创业的支持力度,对众创空间等孵化机构给予适当政策优惠,减轻创业者负担,综合运用政府购买服务、无偿资助、业务奖励等方式,支持中小企业公共服务平台和服务机构建设。二是深化商事服务改革。为国家级经开区内众创空间及创客企业提供工商注册便利。针对众创空间以及创客项目转化企业的特点,放宽企业注册资本登记条件,允许在国家级经开区众创空间内按办公卡位地位注册企业。三是创新土地供应方式。科学划分产业用地与配套设施用地比例,在符合园区规划前提下,优先安排创新创业企业、众创空间孵化载体用地指标;推行先租后让、租让结合的土地供应方式,可按照工业用地性质以出让方式建设众创空间,按限定租售价格和租售对象的原则,在不改变孵化服务用途的前提下,可按产权分割转让。
(三)加快构建众创空间发展载体。一是加快多层次创业载体建设。推广创客空间、创业咖啡、创新工场社会实验室、智慧小企业创业基地等新型孵化模式,构建一批低成本、便利化、全要素、开放式的众创空间。积极盘活闲置的商业用房、工业厂房、企业库房、物流设施和家庭住所、租赁房等资源,为创业者提供低成本办公场所和居住条件。二是探索发展"创业社区"类型。鼓励有条件的国家级经开区选择在孵化载体、服务机构、高校院所集聚和生活配套健全区域,打造一批"创业社区",利用互联网思维与新技术打破资源隔绝,降低创新创业的风险性和不确定性,实现在"社区"内创业生活交互性与一体化。
(四)创新金融支持体系。一是促进天使投资发展。鼓励区内具有投资功能的孵化器设立天使投资基金或机构。支持国家级经开区建立天使投资人备案制度和天使投资项目库,完善创业投资、天使投资退出和流转机制,开展天使投资人培训、天使投资项目与金融机构交流对接、天使投资案例研究等活动。二是创新信贷服务产品。鼓励国家级经开区积极与银行业金融机构对接,引导银行业金融机构加大对科技型中小企业和小微型企业的信贷支持力度,提供科技融资担保、科技信贷风险补偿、知识产权质押、股权质押、助保贷等方式的金融服务;通过区内科技小额贷款公司、融资租赁公司等平台,按照"政府+银行+担保"的合作模式帮助企业取得授信。三是加强信用平台建设。鼓励国家级经开区建立企业信用评价标准、企业信用信息发布平台、信用促进专业中介机构,把创业主体信用与市场准入、享受优惠政策挂钩,对信用评价高的创业企业开通银行贷款绿色通道,完善以信用管理为基础的创业创新监管模式,进而引导创业投资政策体系、制度体系、融资体系向企业起步的前端延伸。
青岛商务局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青岛商务局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青岛商务局”。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