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腐倡廉警示教育 案例解析(2018)第4期--乔迁宴一办再办为哪般
来源: 局机关纪委摘自中国纪检监察报、中央纪委国家监察委网站 日期: 2018-04-20
乔迁宴一办再办为哪般
2017年12月的一天,浙江省云和县纪委收到一封匿名举报信,信中称:手机号码开头为139的县国税局某工作人员打电话邀请个体户于12月9日到某大酒店吃晚饭。短短两句话,却透露出重要信息:可能有国税局干部邀请管理服务对象参加宴席。
事不宜迟,县纪委立即展开调查:一路人前往国税局,核查举报信所指的手机号机主是否为国税局干部,近期该干部是否因婚丧喜庆举办宴席,宴席邀请人员名单中是否有管理服务对象;另一路则前往某大酒店,核查12月9日前后的宴席情况,预订人是谁,席开几桌……
事情的真相很快就查明了。手机号的主人是云和县国税局一名临近退休的普通干部叶某。10月30日,叶某因乔迁新居向国税局纪检组申报,计划于11月24日中午举办乔迁宴。鉴于其申报的酒席标准和规模都在规定合理范围内,在叶某签订了“廉洁承诺书”后,国税局纪检组予以备案。
但事实上,这次备案的宴席已经让叶某尝到了瞒天过海借机敛财的甜头。尝到甜头的叶某欲罢不能。他想着自己在国税局工作了40多年,认识的大小老板也不在少数,再过几年就退休了,何不借乔迁之喜在退休前捞一笔呢?
于是,叶某决定12月9日再办一次乔迁宴。这一次,他没有申报备案,而是悄悄通过发短信、打电话的方式邀请当地玩具、阀门行业的部分企业负责人前来参加。
天下没有不透风的墙。没几天,消息就传到了云和县国税局党组书记、局长吕建勇的耳朵里。
就在宴席举办的前一天,吕建勇找到叶某核实此事。经过谈话,叶某承认了准备偷偷举办第二次乔迁宴的事实。在吕建勇的干预下,叶某取消了原定于12月9日举办的宴席。
“中央三令五申不准大操大办,我却心生贪念,想借机捞一笔。幸亏,吕书记及时找我谈话制止了我,避免我再次违纪,否则后果不堪设想……”叶某忏悔道。
干部违规办宴,书记紧急叫停,事情本该收场。可谁知,随着调查的深入,纪委干部竟然发现叶某第一次举办宴席时就存在违纪行为。备案并没有让叶某认识到遵守党纪的重要性,反而被他当成了“护身符”。就在第一次举办乔迁宴当天,叶某邀请并违规收受15名管理服务对象的礼金共计8200元。而这个情况他并没有向组织坦白。经过详细审查,春节前夕,叶某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被责令如数退还违规收受的礼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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