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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老旧汽车报废更新申领补贴资金提交材料

来源: 市金属回收办 日期: 2015-10-12

    拟申领老旧汽车报废更新补贴资金的车主应在2015年1月1日-2015年12月31日期间将符合补贴条件的老旧汽车交售给我市国家认证的报废汽车回收拆解企业,并于2016年1月31日前(每周二、四)到青岛市汽车报废更新服务窗口办理补贴资金申请手续(地址:福州北路1号乙,青岛市外商投资服务中心1楼大厅15、16号窗口),并提供以下材料:
(一)《报废汽车回收证明》(第三联)原件。
(二)《机动车注销证明》原件。
(三)报废汽车的机动车行驶证复印件、机动车登记证书复印件。
(四)车主有效身份证明原件及复印件(车主的身份证或单位的机构代码证及经办人身份证)。
(五)与车主同名的个人银行账户存折(青岛农信一本通存折或信通卡)或单位银行基本账户开户许可证复印件,加盖单位公章。
(六)个人车主因故无法亲自办理,可委托代办人持车主签字、按手印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原件、复印件到服务窗口申请补贴资金。
    单位车辆申请补贴资金,代办人需持加盖单位印章并由法人签字认可的委托书及代办人身份证明原件、复印件。
    附件:单位委托书范文.doc

             个人委托书范文.do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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