海关总署公告2018年第4号(关于公布保税监管场所相关规章所涉及法律文书及清单样式的公告)
来源: 跨境电商中心转自海关总署官网 日期: 2018-01-12
现将海关总署令第235号修改后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A型)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保税物流中心(B型)的暂行管理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对出口监管仓库及所存货物的管理办法》等规章所涉及的法律文书及清单格式予以公布,自2018年2月1日起施行,海关总署2004年第14号公告第三条及附件同时停止执行。
特此公告。
附件:1、《保税仓库申请书》.doc
2、《保税仓库注册登记证书》.doc
3、《保税物流中心(A型)申请书》.doc
4、《保税物流中心(A型)注册登记证书》.doc
5、《保税物流中心(B型)注册登记证书》.doc
6、《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设立申请书》.doc
7、《保税物流中心(B型)企业注册登记证书》.doc
8、《出口监管仓库申请书》.doc
9 、《出口监管仓库注册登记证书》.doc
10、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入仓清单.doc
11、出口监管仓库货物出仓清单.doc
海关总署
2017年1月9日
青岛商务局网站版权与免责声明:
1、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原创”的所有作品,其版权属于青岛商务局及其子站所有。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注明:“文章来源:青岛商务局”。
2、 凡本站及其子站注明“文章类型:转载”、“文章类型:编译”、“文章类型:摘编”的所有作品,均转载编译或摘编自其它媒体,转载、编译或摘编的目的在于传递更多信息,并不代表本站及其子站赞同其观点和对其真实性负责。其他媒体、网站或个人转载使用时必须保留本站注明的文章来源,并自负法律责任。